下面哈爾濱廢鐵回收公司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拆除工程一般的要求有哪些,具體如下:
一、拆除施工的一般要求
1.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對危險性較大的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4.拆除工程施工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前,應對擬拆除物的實際狀況、周邊環境、防護措施、人員清場、施工機具及人員培訓教育情況等進行檢查;施工作業中,應根據作業環境變化及時調整安全防護措施,隨時檢查作業機具狀況及物料堆放情況;施工作業后,應對場地的安全狀況及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檢查。
6.拆除工程施工應先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再拆除設備管線設施及主體結構;主體結構拆除宜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及附屬設施,再拆除承重結構。
7.拆除工程施工不得立體交叉作業。
8.拆除工程施工中,應對擬拆除物的穩定狀態進行監測;當發現事故隱患時,必須停止作業。
9.對局部拆除影響結構安全的,應先加固后再拆除。
10.拆除地下物,應采取保證基坑邊坡及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與穩定的措施。
11.拆除工程作業中,發現不明物體應停止施工,并應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對有限空間拆除施工,應先采取通風措施,經檢測合格后再進行作業。
13.當進入有限空間拆除作業時,應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采用純氧通風換氣。
14.對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品的擬拆除物,拆除施工前應先進行殘留物的檢測和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拆卸的各種構件及物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存放,并應處于安全穩定狀態。
二、拆除施工的安全監理
1.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經審批后實施;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情況時,應履行相應的審批和論證程序。
2.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且應有記錄并簽字確認。
4.拆除工程施工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由專人監護。
拆除工程使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按專項施工方案搭設,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時,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7.拆除工程施工作業人員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 184的規定,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正確使用。
8.當遇大雨、大雪、大霧或六級及以上風力等影響施工安全的惡劣天氣時,嚴禁進行露天拆除作業。
9.當日拆除施工結束后或暫停施工時,機械設備應停放在安全位置,并應采取固定措施。
10.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1.拆除工程應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現場消防設施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 50720的規定執行。
12.當拆除作業遇有易燃易爆材料時,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13.對管道或容器進行切割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管道或容器內無可燃氣體或爆炸性粉塵等殘留物。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的規定執行。
15當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應向有關部門報告。